我们的第一篇文章已介绍新的CGT(资本利得税)框架及六月政策调整。本文将重点分析其对全权信托(家庭信托)的影响,以及应对变化的成本与风险。

tax lawyers banners

我们的第一篇文章《2026–27联邦预算:资本利得税50%折扣终结:这对您意味着什么》,详细梳理了新CGT框架的运作机制:50%折扣被指数化与30%最低税率取代、三个案例说明谁将受到真正影响,以及六月政策退让究竟改变了什么。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变化背后更根本的结构性问题:预算改革对全权信托(家庭信托)意味着什么,以及应对这场变化的真实代价与风险。

全权信托(家庭信托)何以成为私人企业的支柱

要理解正在失去的是什么,首先需要想清楚全权信托(家庭信托)为何会在澳大利亚的私人财富版图中占据如此核心的地位。收入分流固然是其功能之一,但这不是最关键的。真正的原因在于资产保护,而这与承担商业风险的意愿密不可分。

创业者在起步时押上的是全部身家。作为公司董事,个人责任的边界每年都在收窄:董事义务、个人担保、董事罚款制度、资不抵债交易……经营一家真正的企业,意味着一旦出现问题,董事的个人资产随时可能被追及。正是信托的存在,将家庭的长期资产和自住房屋置于经营风险之外,让这种风险变得可以承受。它让创始人能够安心:无论生意经历什么,家人的安身之所不会受到波及。

围绕这一核心,逐渐形成了两种普遍且合法的做法。利润被导入“桶公司”(bucket company),按公司税率缴税,留存资本供集团再投资;在信托层面保留的利润,则缴纳补充税后长期持有。“桶公司”同时也是管理第7A条款、有序安排家庭支出的标准工具。几十年来,正是这套架构支撑着一代私人企业主积累并传承生产性资本。

预算对这套架构做了什么

信托收入30%最低税率,叠加资本利得税折扣的取消,让信托加“桶公司”这套组合架构在最好的情况下变得多余,在最坏的情况下则成为一种惩罚。如果留存资本无论以何种方式持有都要被近乎顶格征税,维系这套架构的核心理由就不复存在。而如果资本收益无论您是否创业都像工资一样被征税,创始人面临的问题就变得很直接:冒这个风险,为了什么?

这不是一个修辞性的问题。一套对创业回报征税如同工资、却让创始人独自承担全部下行风险的制度,会让人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做一名雇员,而非一个创建者。长此以往,这个经济体的私营企业会越来越少,驱动生产率的冒险精神会越来越稀缺,对大型既有企业和政府的依赖则会越来越深。

从技术层面看,CGT变化对信托的影响远比标题所呈现的更为复杂。《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第102-5条关于净资本收益的计算,已从原来的五步扩展为七步,新增四个分类,分别追踪每笔收益是住宅还是非住宅类资产产生的,以及发生在2027年7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一笔在信托内实现的收益,流入“桶公司”再分配至个人,可能在每一个层级都被课税,这是旧有的统一折扣制度从未产生过的结果。

据《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援引的前财政部分析,在指数化制度下,公司利润回流至格税率股东的综合税负约为51%,高于此前约46%,已属经合组织中第三高。若信托与受益人公司均处于传递链条之中,合并税负可逼近63%。这些并非政策设计的预期结果,而是将最低税率叠加在一个围绕折扣制度构建的信托体系之上所产生的副作用。

重组的陷阱

面对信托税制的变化,最直接的应对方式是将资产从家庭信托重组进入公司持有,政府也为此提供了三年的所得税滚转优惠,允许家族在无需即时缴纳所得税的情况下完成调整。但这一优惠有两个根本性的问题无法解决。

印花税。 转让税是州及领地层面的税种,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州或领地为响应这次联邦变革而给予家族重组的印花税减免。所得税滚转优惠并不能豁免印花税。将房产与商业资产从信托中转移出去,在绝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均须按市场价值缴纳转让印花税。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家族而言,这仅仅是为了重新整理自家资产,便要面临数十万乃至数百万澳元的税单。

第7A条款。 一旦集团无法再将经营公司的收入导入桶公司或分配给家族成员以偿还第7A条款贷款,未支付的现时权利及现有贷款安排便可能触发视同股息认定。家族面临的可能是一笔巨额、即时的税单,不是因为从企业中取走了任何东西,而仅仅因为多年来有序管理第7A条款的机制被切断了。

案例四:一个历经二十年的家族建筑集团

这位创始人二十年前从建筑业起步,一步一个脚印把生意做了起来。早年的岁月是工地上的漫长白天和账本前的漫漫长夜,体力的消耗在身体上留下了痕迹,而长期缺席也让那段本该陪伴年幼子女的时光成了遗憾。许多企业主对这种取舍都心有戚戚。

如今,这个家族集团在家庭信托内持有约2,000万澳元的资产,全部来自税后利润的再投资积累,并由“桶公司”负责管理第7A条款事务和家庭日常支出。

然而在已宣布的变化下,正是这套用来积累和保护财富的架构,成了被瞄准的对象。重组进入公司或许在道理上讲得通,但所得税滚转优惠覆盖不了印花税。以2,000万澳元的资产规模计算,相关房产和实体的转让税成本轻易就能进入七位数,且须以现金支付。而这些,不过是家族已经拥有的资产。与此同时,多年来有序运转的“桶公司”第7A条款安排被打乱,视同股息认定的风险随之而来,可能还要再缴一笔税。

一个二十年来循规蹈矩、踏实创业的家族,仅仅为了应对这场政策变化就要付出数百万澳元的代价。而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州提供与联邦所得税滚转优惠相匹配的印花税减免。

政策持续性的隐患

这轮变化还有一层独特的复杂性,对任何重组决策都至关重要:这些规则,可能撑不了多久。

联盟党已经明确表态:无论是反对党领袖还是影子财政部长,若赢得大选,将废除这些措施并恢复负扣税制度。一国党则支持每位澳大利亚人在两套住宅上享有负扣税。无论各人的政治立场如何,对规划而言,结论是一样的:一个家族现在花费数百万澳元完成重组,随后面临的真实可能,是下届政府推翻这些变化,而那笔印花税已经覆水难收。

真正的风险,往往不是政策变化本身,而是新的法律环境与旧有架构之间的落差。而这里的情况更糟,因为规则本身还可能再次改变。

放眼更宏观的层面,这些变化叠加带来的成本、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恰恰出现在澳大利亚最需要私人资本留守并持续投入的时刻。这种不确定性在资本市场有一个专门的名称——主权风险,它会削弱澳大利亚吸引和留住投资的能力。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道,已有澳大利亚创始人公开权衡离岸迁移的可能性。一位来自西澳的软件创业者,当初辞去六位数薪酬的工作、自掏腰包创业,如今正在认真考虑迁居新加坡或新西兰,那里的资本利得税税率为零,就是为了规避在澳大利亚出售时面临的47%有效税率。对于在亚太及新西兰都有布局的客户而言,曾经只是顺带考虑的居住地与架构安排,正在成为由税后收益驱动的核心决策。

现在应该怎么做

对大多数家族而言,当下正确的第一步是诊断,而不是立即行动。在滚转优惠的具体条款、各州的印花税立场以及最终的立法豁免条款尘埃落定之前贸然重组,一旦政策反转或出现新的豁免,这笔成本可能白白付出。

我们目前与客户共同推进的工作包括:

整理每个实体的CGT资产登记册,为2027年7月1日的收益分段做好准备;甄别哪些资产需要在该日期进行正式估值,并尽早委托,赶在估值师排期爆满之前;对拟议出售交易进行2027年7月1日前后的税负模拟,确保时机决策有真实数据支撑;在作出重组承诺前,就已宣布的信托税制、印花税敞口及任何重组涉及的第7A条款后果,对信托和“桶公司”架构进行全面评估;以及针对在亚洲和新西兰有利益的客户,同步审视居住安排和跨境持有架构。因为对部分家族而言,最优解并不局限于澳大利亚境内。

为何选择铭石律师,为何需要税务律师而不只是会计师

大多数客户首先会从会计师那里听到这些变化,而一位优秀的会计师对于数字层面的工作不可或缺。但这次预算所要求的应对,从本质上说是法律工作:重组实体、修订信托契约、管理印花税和第7A条款风险,以及在一个可能再度改变的环境中决定改变什么、何时改变。税务律师是主导这项工作的正确选择,原因有两点:

法律专业特权。 关于架构重组、资产保护和风险的坦诚对话,只有在受到保护的前提下才最有价值。税务律师提供的建议受法律专业特权保护,会计师的建议通常不受此保护,且会计师可援引的有限法定豁免远比许多客户意识到的更为狭窄、更为脆弱。当讨论的核心是一个家族如何在争议性税制变革下重新安排自身事务时,特权保护绝非形式问题,它关乎您的策略究竟是坦诚布公的,还是随时可被调取的。

跨境架构能力。 对我们的客户而言,最优方案往往不止于澳大利亚境内。我们熟悉亚洲及新西兰的架构安排,并与当地值得信赖的顾问紧密合作。这使我们能够在一次公开、坦诚且受特权保护的对话中,统筹处理客户在境内外的全部事务,而非将澳大利亚的问题孤立处理。

我们的工作具体内容
审查在特权保护下,评估现有信托、公司及房产架构在新规则下是否仍然有效
规划在作出承诺前,对任何重组所涉及的印花税、滚转优惠及第7A条款成本进行建模,并就出售时机相对于2027年7月1日进行测算
执行推进选定的应对方案,涵盖实体重组、契约修订、估值安排及跨境环节
协调与您的会计师及海外顾问在同一受特权保护的框架下协同工作,确保境内外安排相互咬合

如果您即将就以下事项作出决定:

  • 买入或出售资产、启动重组
  • 家族成员共同持有的房产
  • 离婚或财产分割
  • 商业交易安排

那么这些决定的时机,所携带的税务后果,已经与一年前大不相同。我们希望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开始这场对话,而不是事后再来补救。

如需了解这些变化对您具体情况的影响,欢迎联系我们的税务律师与私人客户团队,安排一次保密、受特权保护的咨询。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2026–27联邦预算措施、已提交的《2026年税法修正案(税制改革第一号)法案》、《2026年所得税税率修正案(税制改革第一号)法案》及2026年6月18日宣布的进一步让步撰写。截至发稿日,相关法案尚未获得通过,仍在参议院委员会审查阶段。全权信托收入30%最低税率及重组滚转优惠均为已宣布的政策意向,尚未以立法形式提出。文中所列税率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结果因个人情况而异。转让税属于州及领地事务,各司法管辖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本文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意见。

相关律师

相关领域

税法和税务争议解决

新闻文章

让我们来帮助解决您的法律需求!

不用担心,立即预约与我们的律师谈谈,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