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0月11日起,新南威尔士州将迎来不动产制度的最新变化。这些变化将使新州的不动产交易及相关权属证明摆脱对纸质化流程的依赖。

The Real Property Amendment (Certificates of Title) Act 2021《2021年不动产修正案法案》进行了如下几项修改,最重要的变化是允许取消原有的纸质房契 (Certificate of Titles) ,并使新南威尔士州的土地实现100%电子化交易。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将有以下两项重大变化:
# 取消产权证书房契(Certificate of Titles)和控制交易权(CoRD);
# 所有不动产交易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称为“100% 电子产权交易”。

service right

房契

1. 现有的纸质房契将被取消,未来也将不再颁发纸质房契。

2. 现有的房契不再被视为进行不动产交易或递交相关申请时的必需要提供证件。

3. 银行等相应金融机构,将不再被授予控制交易权(CoRD) 

4. Torrens产权登记(即现有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和转让登记系统,作为登记产权所有人的最终证据)将一如既往的作为认证房屋所有者的唯一依据。

对业主的影响

对业主而言,目前主要有三个变化:

1. 业主在结清不动产按揭贷款后将不再像以往一样获得纸质房契产权证书。

2. 不需要按揭贷款的不动产购买方(又名全款购买方”)将不再在交易后获得纸质房契。

3. 重新分割并登记的新地块将不再单独获得纸质房契或控制交易权 (CoRD)

在涉及产权变动的各种情形下,都会有相关通知来确认交易的登记情况及登记日期。

现时拥有纸质房契的业主,在不动产不存在抵押或其它形式债务的情形下,不受相关变化影响。此类业主在20211011日之前或之后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在此日期之后,纸质房契将不再是一份法律文件。

计划在20211011日前后交易其不动产的业主,如果已经持有纸质房契,那么应当继续持有。这是因为交易可能会在此日期之前开始,但尚未最终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纸质房契来满足 2021  10  11 日之前土地局发出的请求或其他行政通知。

拥有无抵押或其它形式债务的不动产的业主,如果纸质房契现由他人代为保存或持有,那么可以要求取回。 

20211011日起, 相关法律将无法支持业主向他人索回其纸质房契,因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评论

100%电子化交易将使新州不动产交易来到一个新的时代。摆脱了对纸质房契的依赖,无论对于业主本人或者抵押银行来说都免去了不必要的房契保管压力和责任,也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但对房地产律师和过户师等从业者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交易中对业主身份和对其有权处理某个土地或房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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